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題:把反腐的鐵籠扎得更密
新華社記者姜偉超、劉懷丕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12日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兩高發(fā)布貪污賄賂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明確貪污受賄定罪量刑標準;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大老虎”被依法審理并關進“籠子”,在審判白恩培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案件中首次適用終身監(jiān)禁;一大批侵害群眾利益的“蒼蠅”被繩之以法;楊秀珠等多名潛逃海外的“狐貍”被抓回……2016年,反腐法網(wǎng)越織越密,對腐敗分子形成強大震懾。
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黨的建設、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抓手。
審理每一起腐敗案件、判決每一個腐敗分子,把每一個案子都辦成鐵案,把貪腐的劣跡攤開來曝于陽光之下,這不僅彰顯了黨和國家有腐必懲的決心,樹立了法治的威嚴,更給全社會上了一堂堂反腐“公開課”,有助于實現(xiàn)不敢腐的目標,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構筑不想腐的堤壩。
關于2017年依法懲治腐敗的工作部署,兩高報告均指出將堅持懲治腐敗力度不減。堅持依法反腐高壓不降,尺度不松,節(jié)奏不變,“打虎”“拍蠅”“獵狐”一起抓,這將進一步體現(xiàn)依法懲治腐敗的剛性力量,鞏固已經(jīng)形成的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tài)勢。
打鐵還須自身硬,要深入推進法治反腐,政法機關首先要堅持刀刃向內(nèi),下大力氣“清理門戶”,堅決清除、依法懲處害群之馬,凈化政法隊伍、磨礪干部作風。同時進一步著力加強能力建設,把法治反腐的鐵籠扎得更密,更加精準地“打虎”“拍蠅”“獵狐”,不斷提升司法懲治、震懾和預防腐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