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撤銷楊晶同志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的決定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根據(jù)委員長會議的提請,決定撤銷楊晶同志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