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7日電(王頔)27日,民政部舉行例行新聞發(fā)布會。記者在會上獲悉,目前全國已經在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一級配備了4.5萬名“兒童督導員”,在村一級配備了62萬名“兒童主任”,從事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目前已全部實現實名制管理。
近日,民政部聯(lián)合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門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司長郭玉強在發(fā)布會現場表示,未來將加強基層兒童工作隊伍建設,選擇有能力、有愛心、有責任心的人員從事兒童關愛服務工作。
郭玉強表示,根據《意見》,村(居)民委員會要明確由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大學生村官或者專業(yè)社會工作者等人員負責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優(yōu)先安排村(居)民委員會女性委員擔任,工作中一般稱為“兒童主任”;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明確工作人員負責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工作中一般稱為“兒童督導員”。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兒童主任六項工作職責、兒童督導員八項工作職責,包括組織開展信息排查,及時掌握服務對象基本信息,及時向公安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報告兒童脫離監(jiān)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等情況的內容。
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副司長倪春霞介紹,“兒童主任”有一項重要的工作職責,就是要經常進行走訪,了解一些重點兒童的情況,協(xié)助提供監(jiān)護指導、精神關懷、返校復學、落實戶籍等關愛服務,對于符合社會救助等政策的兒童和家庭告知程序,并協(xié)助申請。
此外,倪春霞透露,下一步民政部還要通過組織編寫《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工作指南》,開展示范培訓班,包括推動“社工+兒童主任”,用專業(yè)的工作力量,帶動本土化的工作力量,加大對基層工作隊伍的指導,同時,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對這些兒童主任和兒童督導員做到培訓全覆蓋。按照《意見》要求,培訓當中要突出比如家庭走訪、信息更新、強制報告、政策鏈接這些內容,不斷提高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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