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日前下發(fā)《關于撥付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保障疫情期間困難職工基本生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lián)?.5億元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用于保障疫情期間困難職工生活。
《通知》規(guī)定,各地工會要對建檔的深度困難職工發(fā)放疫情期間生活補貼。幫扶資金下達各省(區(qū)、市)總工會后,各地要簡化程序,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由幫扶中心及時發(fā)放到困難職工家庭。對工會建檔的深度困難職工堅持應發(fā)盡發(fā),做到全部覆蓋、保障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工會要結合疫情期間困難職工生活需求和物價上漲情況,加大對困難職工生活幫扶力度,切實保障常態(tài)幫扶到位。要加大地方財政、工會經(jīng)費、社會捐助等配套資金籌措,結合當?shù)貙嶋H可對深度困難職工增發(fā)疫情期間生活補貼,適當提高補貼標準;可將剛脫困一年內的困難職工家庭、感染新冠肺炎職工和病亡職工家屬納入發(fā)放范圍。增發(fā)標準和增發(fā)對象可一事一議,履行有關程序研究確定。
《通知》指出,今年是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收官之年,各地工會要全面部署和統(tǒng)籌安排疫情防控和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低風險地區(qū)正常開展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中風險地區(qū)在做好必要防護的同時,摸清疫情對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的影響。高風險地區(qū)協(xié)調有關資源保障困難職工基本生活和提供防疫必需防護物資。
《通知》強調,要防范返困返貧發(fā)生。將受疫情影響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職工納入政府救助覆蓋范圍;對感染新冠肺炎職工家庭要確保基本生活;對于受疫情影響無法就業(yè)、收入下降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職工,要推動納入政府救助范圍;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還未覆蓋的職工,要予以臨時幫扶。要加大職工服務力度,關心關愛醫(yī)務人員、救援人員、公安干警、基層工作人員、志愿服務者等人員,聯(lián)合社會力量提供心理疏導服務。(記者任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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