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受權發(fā)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2020-10-18 01:50:27 來源: 新華網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新華社北京10月17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準2019年5月在日內瓦召開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

圖集
+1
【糾錯】 責任編輯: 馬俊卿
(受權發(fā)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新華網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60091126624526